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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羊抗菌用药及养羊用药的注意事项 

发布时间:2020/11/19

羊口服抗菌药物如喹诺酮类、黄胺类、四环素类、林可胺类、大环内酯类或酰胺醇类后往往会引发消化不良、反刍停止、瘤胃鼓胀、贫血等毒副作用,与瘤胃酸中毒的症状完全相同,严重的会导致死亡。另外,由于抗菌药物对消化道正常菌群有干扰作用,会造成维生素B或维生素K缺乏症,诱发二重感染的可能,造成肝脏中毒等不良反应。下面具体来了解一下:

1.未断奶的羊可口服抗菌药物。
2.断奶后的羊使用抗菌药物时尽量不口服,而应采取注射给药的方法,同时可配合口服中草药。
3.确需口服抗菌药物的,可待病愈后立即给予益生菌类制剂或接种健康羊瘤胃液,使瘤胃微生物群尽早恢复正常。
4.成年羊尽量避免使用(注射或口服)酰胺醇类、大环内酯类、林可胺类、四环素类抗菌药物,因这些药物可能引起严重的胃肠反应,甚至造成羊只死亡。
5.长期大量使用抗菌药物可破坏瘤胃微生物,使前胃内合成维生素B和维生素K的量减少,导致机体维生素缺乏,故羊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注意补充维生素。
6.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。未规定休药期的药物品种,应遵循肉类休药期不少于28天,弃奶期不少于7天的标准。

1、诊断疫病
对症下药使动物疾病能得到快速治疗,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正确诊断。诊断是正确治疗的前提,药物治疗效果是对诊断的验证。只有正确诊断加上合理药用,才能取得满意的疗效。因此,在诊断动物疾病时,要做到正确诊断,对症下药,对不明原因的疾病,严禁滥用药。

2、疗程及给药时间
使用药物要有足够的疗程,疗程的长短取决于疾病的急缓,因为病原体的生长、繁殖有一定的过程,如果疗效过短,有些病原体只能暂时被抑制,不能根本消灭,一旦停止用药,受抑制的病菌就会重新生长、繁殖,出现更严重的症状。

一般情况下,在症状消失后即可停止用药,但在应用抗菌药治疗某些感染性疾病时,为巩固治疗效果,在症状消失后尚需要继续应用药物一段时间。某些慢性病需要长期用药,为减少不良反应.需按疗程规定用药。另外,有些药物在恰当的时间应用药物,可以提高其药效,至于给药时间,则需要从药物性质、吸收、药物对胃的刺激,动物的耐受能力和药效发生作用的时间等方面考虑。

3、药物间的相互作用
在临床实践中常需要用2种或2种以上药物联合使用,其目的在于提高疗效、降低或避免毒性反应,防止和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。在使用兽药时,应充分发挥药物协同作用,注意配伍禁忌。如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红霉素等药物配伍,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配伍,防止毒性加强。

4、耐药性和过敏反应
耐药性一是指病原体产生耐药性,二是指动物机体产生耐药性。某些药物在连续反复给药后,病原体、动物机体对药物的反应下降,产生耐药性。这就要求根据动物病情进展情况及时调换药物,为了防止病原体、动物机体产生耐药性,在使用兽药时应严格遵循规范用药,做到用量充足,疗效得当;单一抗菌药物有效时不采用联合用药;避免滥用药物;病因不明,切勿轻易用抗生素;尽量减少长期用药,以免产生耐药性。

过敏反应是动物个体在应用某种药物后出现的异常现象。因此,使用兽药时应予以注意。

5、 动物的种类、年龄、性别和个体差异
由于患病动物的种类、年龄、性别、体重不同,即使对同种药物,其敏感程度及治疗效果也不同,反应亦不明显。因此,使用兽药时应特别注意,具体情况具体对待

6、动物的病理状况和机能情况
动物机体的病理状况和机能情况不同,对药物的反应也有差异,一般是出现病理情况下用药物治疗效果较为明显。

7、综合性防治措施
动物发生急慢性疾病后,常伴有全身多器官、多系统功能异常。临床治疗过程中,坚持使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,应用抗生素的同时,注意加强电解质和机体酸碱度平衡的调节。

在动物防治疾病过程中,要求熟悉各种药物的药理、毒理、药性、适应症以及用法、剂量和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。兽医选用兽药时应遵循广谱高效,安全方便,经济适用,对人无害的原则。

811   羔羊保育期浓缩饲料   40kg

粗蛋白质≥40.0%      赖氨酸≥1.20%    粗纤维≤20.0%

饲喂阶段:断奶--30kg